2015年 07月22日 星期三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 羅馬書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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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食有道:選擇行神所喜悅之事

◎文/黃少芬
初信者在決志後,生活上第一個明顯的改變,應該是從「謝飯禱告」開始,這也是別人最容易察覺「基督徒身分」的線索。有不少對信仰十分虔敬的初信者,恐怕觸犯了「教條」,導致心裡都會有這樣的疑問:三餐以外的飲食(例如:吃點心或喝咖啡)是否也要作謝飯禱告呢?
我曾經聽過一個笑話,有一位中國培育信徒的牧者對於重覆回答這個問題感到煩悶,於是索性給出一條明確的界線:「凡是十元以下的食物,都不用作謝飯禱告!」
謝飯禱告與吃祭偶像之物
有時候我們就算餓得不行,謝飯禱告也會拖長一點時間,以為說感恩的話越多,就越敬虔。猶太人在這方面就不一樣,飯前禱告總是很短、大篇幅的禱告留在飯後。這也務實,肚子飽足,更容易產生感恩之情。
為何要作謝飯禱告呢?保羅在提摩太前書裡說,神造的食物都是好的,只要存感謝的心去領受即可,謝飯禱告就是對神「表達感恩」。至於吃什麼,就隨你喜歡,想吃肉,就「隨心所欲」好好享受吧,只要「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申十二28)便是了。
這是關乎自己與神的關係,然而我們在飲食上的自由可能會對別人帶來一些影響,所以,因為愛的緣故,有時候也要限制這方面的自由。因此,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八章論到祭偶像之物時,指出愛心比知識更重要,你知道你是屬於神了,那些祭偶像之物就不能傷害你、也不能使你不潔,但信心比你軟弱的弟兄姊妹卻沒有這種知識,為避免絆倒他們,就不要吃吧!
不過有些人卻根據這段經文,認為「只要我不絆倒人,進入廟宇吃素就沒問題、參加異教風俗的筵席也沒問題,因為凡物沒有不潔的,加上有一張所謂的「神聖通行證」,意即「若我不跟異教的人來往、吃吃喝喝,那怎有辦法向他們傳福音呢?」
行與不行 關乎感恩
但保羅在第十章卻叮囑信徒逃避拜偶像的事,因此,不能吃祭偶像之物(這等同吃鬼的筵席),這和第八章的教導是否有矛盾呢?當然沒有,兩個章節是處理兩個不同的問題,第八章關乎對人的愛;第十章則關乎對神的敬畏,愛祂所愛的、恨祂所恨的,以致在祂的屬性上有份。
保羅在第十章提出的問題,不是食物本質的問題,也不是人際關係的問題,而是「人在哪裡找到快樂、與誰共享快樂」的問題,也是與感恩有關的問題。
神救我們脫離拜偶像的生命,奪回我們的心,祂既然恨惡拜偶像之事,怎麼我們這些已得救贖的人還可以在這些行為中找得到快樂呢?難道我們在吃喝前作完謝飯禱告,就在拜偶像的活動中連一點難過的情緒也沒有了嗎?現代的福音被「什麼都能包容的愛」淋上甜甜的糖衣後,就使人不太認識神忌邪的心,以及祂的公義。 如果你本著「凡物都是好的」的大原則,可以在偶像面前,和拜偶像的人高歌玩樂,而且還可以為這個歡樂時刻向神感恩,那麼我無話可說了。我只會說,我做不到!
(全文蒙允轉載自《香港國度復興報》)

最後修改於 2015-07-06, 週一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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