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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羅馬書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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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婚取代一元婚? 智庫揭真象

◎記者尹箴台北報導
社團法人中華廿一世紀智庫協會11月16日主辦的「2013基督徒信仰與台灣社會研討會」,下午場綜合討論的主題為「從本次調查看台灣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由台師大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黃迺毓教授主持。
 黃教授指出,站在教育立場,很多事情值得思考。早年立法院開始搶麥克風時代,學校師長們就預見,前一天國會發生全武行事件,第二天就在教室重演;最近流行丟鞋,家長抱怨現在兒童心中不爽就丟東西。她說,很早以前,他們已採用「多元家庭」這個名詞了,但其定義與現在被使用的所謂「多元家庭」意義截然不同,早期使用的多元家庭意指單親、收養等非典型家庭,但如今似乎不能繼續沿用了。
宗教信仰者為何要處理制度的問題?
 在Q & A時段,針對「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宗教信仰者的道德應高於一般標準。如此宗教信仰為何需要倚靠法律來保護?」的提問,智庫公共政策及社會研究召集人雷倩指出,目前在立法院推動修法及立法的多元制度中,不容許一夫一妻的一元存在,只要一系列修法及立法通過,就成為新的制度 ,而傳統認知的婚姻制度就消失。更重要的是,台灣的立法機構,由於立法委員的產生、提案的方式以及改變法律的容易,可以很輕易地在沒有社會共識下,倉促全盤修法。
 雷倩說,這次的法律修改,不論是修改民法或制訂特別法,都會影響所有相關制度的一切安排,由於現行立法制度有缺陷,只要三個立委有心推動,就很容易發生無人看守、不知不覺情況下,法案輕騎過關的問題。事實上立法委員並未被授權擅自改變社會制度或全體社會公認的事情,改變這種制度起碼要經過公投等形式才可改變。基於現行法規的缺陷,所以社會和教會必須很努力的來表達聲音。

 此外,雷倩說,在社會和媒體雜音過多的情況下,誤導民眾以為維護原有制度者是少數,但智庫以大規模的社會研究,正是以數字告訴民眾,目前整體社會的道德標準並非距離想像中那麼遙遠。在守貞義務上,受訪者認為男人有婚外性行為一定不對的占79%,認為女人有婚外性行為一定不對的占75%,顯示出所謂「不需守貞潔義務」的說法與現在道德標準是相抵觸的。關於婚姻是一男一女或同性都可以的問題,全體樣本中顯示,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合者占60%,認為同性也可婚的占36.9%,這數據讓人明白社會絕大多數人的道德標準何在;這與最近媒體報導「有60%贊成同性婚」,和立法院推動的修法、立法有相對距離。雷倩強調,某種程度上同意同性婚的人也承認,同性婚對兒童是不公平的。
雷倩表示,在基督徒樣本中,認為在教會中此問題可以參與討論者為73%,在教會群體中則超過3/4的人認為這是可以討論的,雖有人不贊成公開發聲,但仍有一半的會友認為要繼續對外發聲。
對婚姻與家庭的滿意度的樣本中,已婚基督徒對婚姻滿意者占90%,未婚者占90%,顯示在教會對婚姻的教導後,這群人是相對較快樂的一群人。她再次強調智庫嚴謹的研究設計,試圖以公平、不具引導性的問題所調查的結果,顯示社會基本的道德標準,與媒體所表達以及立法院正在推動的內容有一定的距離,此即該研究的重要貢獻。
伊慶春:個人靈程與反對態度有重要關連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伊慶春教授談到基督徒第二階段的調查。伊慶春表示,第一部分的分析主要比較台灣一般民眾和基督徒對於七大議題,亦即三個有關性行為的議題:婚前、男性婚外、女性婚外的性行為以及四個同性議題包括同性性行為、婚姻、男女同性婚姻中為人父母等。
 第一部分的分析主要比較台灣一般民眾和基督徒對於七大議題的看法,結果顯示全台民眾對於婚前性行為以58.4%持容許的態度,認為有時對或沒有不對,但同樣的議題,基督徒的回答只有22.7%認為有時對或沒有不對。而在婚姻的態度方面,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結婚之外,同性別也可結婚者,民眾有36.9%認為婚姻是同性別也可以的;但基督徒只有15.4%認為如此。其他議題方面,民眾與基督徒多數不贊成同性生育或認為是錯的;但基督徒的比例都比民眾高。76.3%基督徒不贊成同性婚姻借腹生子,而一般民眾則是60.7%反對。
 第二部分在於了解基督徒間,何因素造成對七大議題看法的差異。在個人方面,確信自己為重生得救而且認為信仰改變自己很多的基督徒中,認為婚前性行為是錯的占89%。不贊成同性婚姻者占78%。對基督信仰的核心價值表示強烈同意者,對於婚外性行為、外遇、同性婚姻以及同性生育反對比例都偏高。相對的,對信仰核心價值的信心程度低者,贊成的比例相對提高。例如,認為聖經無誤者約有13.6%贊成同性婚姻,但不認為聖經無誤的基督徒則有39%贊成同性婚姻。
至於對「做好事上天堂」觀念認同者,對社會議題較持開放態度,例如,有20%贊成同性間的婚姻與生育;但不同意此觀念的基督徒只有9%贊成同性婚姻。至於教會影響方面,推動社區關懷活動的教會會友有較高的比例認為婚前性行為不對,而且不支持同性婚姻。
 針對上述相關社會議題接受教導的教會會友,對於該類社會議題有較高比例認為婚前性行為不對(77%)而且不支持同性婚姻(85%)。而個人屬靈狀況,例如常參加禮拜、小組等聚會的基督徒較其他基督徒有較高機率不贊成同性婚姻,換言之,個人靈修頻繁者,贊成婚姻為同性也可以的機率比靈修較不頻繁者低,其他的重要影響因素還包括了對聖經無誤的信任以及是否曾在教會參與事工等。

最後修改於 2013-11-21, 週四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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