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07月20日 星期日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

    -馬太福音11: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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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團契之愛

◎子容/台北信友堂 
在進入大學之後,我發現大學生活充滿了值得用心投入的團體。在每一個團體裡,大家都會鼓勵一些無私的奉獻,營造一種溫暖的感覺,高舉「團結」、「家」,甚至是「彼此相愛」的精神。然而,基督徒的團契是否與這些團體有所不同?如果我們只能喊出類似於這些團體的口號,而且實踐出來的結果也相差不遠,我們實在就淪為一個普普通通的團體(只是帶些宗教術語)。
團契當然必須與其他的團體有所不同。不同之處為何,相信大多數的基督徒都能輕而易舉地背出和合本聖經的約翰一書四章19節:「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在此,我們可以清楚地指出基督徒的團契和其他團體的不同,是一種根本上的不同,因為團契中的彼此相愛是有賴於神先主動愛我們。然而,我想許多的基督徒並不會否認,基督徒的團契時常和其他非宗教性質的團體走了一樣的路,犯下相同的錯,使團契之愛淪為一種「口號式」的愛,只不過我們的口號由「愛」變成「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約翰一書四章中的這一節經文所要傳達的訊息固然是千真萬確,但是我相信很多時候我們讀到、想到、聽到、提到這一節經文時,並沒有明瞭它對使徒約翰本人的意義(假如他實為約翰一書的作者),也沒有感受到這節經文應該要有的力道,尤其是在我們唱著以這節經文為詞的詩歌時(我不是要針對那首歌,我相信任何一句話被譜曲後都會有類似的狀況)。
神愛我們,在我們還拒絕祂的時候,祂愛我們到了一個地步,祂使獨生的兒子為了我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而那樣的懲罰本來是我們應該要承受的,那正是神的愛最具體且最充分的表現。神的愛是犧牲的愛,是捨命的愛,是人的本性難以理解的愛,且是最大的愛(約十五13)。當神的兒子死在十字架上時,年輕的使徒約翰就在那裡。約翰不但是生命之道的見證者,更是神的兒子受死的目擊者,在他有了這樣經歷後的數十年之後,他寫下了這句話: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如果我們能經歷約翰所經歷過的,我們將會更明白,團契裡的愛如果成為了一種口號式的愛─若非我們已經忘記了神是如何愛我們,就是我們根本地對神的兒子降世捨命的事情有不正確的認識。
願我們在世時始終能記得,每一位基督徒都是被呼召要效法救主耶穌基督,祂為了我們而死,因此在團契裡,我們彼此效法基督的愛:犧牲、捨命、人的本性難以理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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