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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約翰福音1章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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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的「罪魁」說 自謙抑真實?

◎殷穎/資深文字工作者
最近請一位金石家為我刻了一方「最虧」石印,「最虧」與「罪魁」諧音,實際上我是以罪魁自況,但並無掠保羅之「美」的用心,而是真正感受到自己是一個「十誡」俱犯的罪人。另一種心態也與保羅相同,我也是一個「蒙恩的罪人」。保羅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一15-16)
我們不能不承認保羅書信在聖經中的分量,特別是在新約中,為我們最重要的經典;是信徒寶貴的屬靈資產;我們也實在不能想像,如果聖經中缺少了保羅的作品,我們會受到多麼嚴重的損失;保羅名列使徒,但據他自己的說法是:「⋯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林前十五8-9)這就是保羅的自況,他的確迫害過教會,殉道者聖徒司提反蒙難時,他就在現場(徒七60)耶路撒冷教會大受逼迫也正是他參與的傑作(徒八3),在未改名為保羅之前的掃羅,是這樣一位負面人物,他會沒有罪嗎?當然有,而且他自認為在罪人中是罪魁,應當之無愧,名實相符,並非出於自謙。保羅甚至擔心:「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7)這都顯示出保羅講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絕對真實,非出謙沖。
羅馬天主教每隔幾年總會將那些已逝、並曾在人心中受到尊崇的人物封聖,歷史上許多有貢獻的使徒與信徒,後人也都以聖者尊稱;世人也將一些歷史上著名的宗教家與道德家尊為聖者,即所謂「聖賢」,但這些早已在人心目中成聖的人物,其真實面貌如何,能不能當得起「聖」字的尊稱,都有待末日在基督台前做最後審判定讞,但保羅卻有自知之明,他先為自己立下了一塊「豐碑」,就是「罪人中的罪魁」。
世人(第一亞當的後裔)生下來就是罪人,承受世代的「原罪」,除道成肉身的基督,無人例外(羅五12);根據大衛王的說法,人尚未出生,在母腹中就是罪人(詩五十一5)。「原罪」再加上每天日常生活中有意無意所犯的「本罪」,二罪加在一起,便是一個標準的罪人了。我們常講「全人關懷」,但卻往往忽略了應守「全律法」,雅各勉勵信徒說:「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二9-11)這就是神的律法與世上的法律之不同;世人的法律,犯了什麼罪,便定什麼罪,未犯之罪,不會牽進,但神的律法是整體,有其一貫性與關聯性,如一串珍珠,其中斷了一處,整串珍珠便損壞了;人人都免不了會撒謊;都以為撒一個謊無傷大雅,但犯一條即犯眾條,其結果便都相同,這樣看來不僅保羅是罪魁,世上的眾人(包括你我)皆為罪魁。
古今所有的「聖人」、「賢人」與「完人」都為罪人。根據羅馬天主教的傳統,修士如有心魔試探,便要使用鞭子用力抽打自己的身體,讓痛楚將欲念遏阻,不失為一個治標的方法,但痛定之後,欲念難免再生;據報導上屆教宗在晚年仍會以鞭笞身;可見修養如教宗者,仍不免為罪欲困擾,遑論一般信徒。人一生中雖盡量避免犯罪,但有人能逃避謊言的罪嗎?古往今來,除基督以外,應無第二人可以倖免。
這樣說來,連聖徒如保羅者,都自況為罪人中的罪魁,還有人能逃出罪的網罟嗎?連一個也沒有。這樣看來人的情況實在悲哀,但幸爾保羅還有下半句:「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一16)保羅以罪魁蒙了主的憐憫,他的罪便得到赦免了;於是保羅便成為一個「蒙恩的罪人」,我們這些因信耶穌而蒙救主恩典的人,也都是蒙恩的罪人。這就是使徒保羅的自我定位,自然也應是一切信徒的正確定位。

最後修改於 2012-07-17, 週二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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