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04月20日 星期一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上帝啊,求祢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

    —詩篇139: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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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來祝福的救恩

◎陳怡馨/台北基督之家 
記得大學時有一個晚上,在北美中西部大學間奔波辛勞服事的雪新信牧師,招聚了我們普渡華人基督徒團契(Purdue Chinese Christian Fellowship)的同工一起吃飯、談話。當中印象最深的是,雪牧師問每個同工,並要大家一一的回答他的問題。
答非所問的經驗
他問的問題是,為什麼你需要這個信仰?我記得當時我答的是我個人的經驗,因為在生命中很多的無能為力...耶穌成了我的引導和幫助;而當時,一位十四歲進北京大學、非常認真追求主的同工,給了雪牧師正確的答案:「因為罪的緣故,人需要贖罪,而耶穌犧牲自己,用祂的血贖罪(伯九12);這全都是因為世人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從此以後,輪到我有機會與主內弟兄姊妹分享時,我也會依樣畫葫蘆把雪牧師的問題拿出來問,「為什麼我們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幫助大家奠定信仰的基礎──因著「罪」的緣故,我們需要基督十字架的救恩。然而,追根究底下來,「什麼是罪呢?」一個弟兄問到。
罪的再思
信主十幾年的功夫,總算沒有讓我這次莫宰羊,以目瞪口呆、一問三不知收場。我告訴助道會(註1)裡的弟兄姊妹,讓我們回到創世記裡看最初人是怎麼犯罪的: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三6)
「亞當的問題是出在吃果子嗎?」許多人異口同聲地說:「不是。」「那麼,他的問題是出在哪兒呢?」有人緊接著回答:「因為上帝說不可吃,而亞當卻吃了。」我說:「是的!當上帝說一,我們選二,或作其它的選擇,沒有聽神的話時,便是犯罪了。」當天的分享在此打住。爾後,為了一次的靈修分享,我對此主題有更深入的經文考察。
更多的聖經考查
與創世記的記載雷同,聖經裡的約翰壹書三章4節提到,「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原來犯罪就是違背神的話。
羅馬書五章18-19節,「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從此處看來,亞當的過犯(悖逆),讓所有人類都被定罪,成為罪人;而所謂的過犯(悖逆),從創世記回溯起來,就是不聽神的話。
然而,從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爬起來;耶穌的義行(順從)神,讓所有接受祂為救主的人,能以靠著基督而稱義。同時在這經文裡,我們也明顯地看見耶穌順從天父義行的榜樣。
聽從上帝者必蒙福
申命記十一章26-28節裡摩西提到,「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原來,聽從神的話,亦即脫離不聽天父忠告的舊人性情,就得以承受祝福;反之,悖逆神,身陷罪的泥沼裡則將嚐其果子,最終是受禍。
如同上述經文,聖經裡還有多處提到:聽從神的話,就得福(參申命記六3、廿八1-14;書一7-8〉;因此基督徒悔改、接受基督為救主、罪得赦免後,若從亞當跌倒處站起來,身體力行、靠著那加給我們力量的神(參腓四13),順服神、將聖經教導活出來,盡力擺脫悖逆上帝之罪的纏累;便自然能走在路徑都滴下脂油的蒙福之道上。
簡言之,選擇順服神、聽從神的話,便是選擇了脫離罪惡轄制的祝福;在信主多年來,我已經歷到這祝福。甚願能有更多人建造自己的生命在聽從上帝話語,並起而遵行的磐石上,得以蒙受從天而來滿滿的生命、救恩之福。
(註1)浸信會的團契聚會稱為助道會。

最後修改於 2012-10-25, 週四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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