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04月10日 星期二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
    ─ 路加福音 1: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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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專欄:接納家人(上)

◎楊寧亞牧師
 聖經告訴我們的事實是,基督徒的家庭是一群罪人生活在一起。歌羅西書三章13節:「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甚麼是嫌隙?嫌隙就是彼此得罪、彼此有衝突。基督徒雖然是上帝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可是仍然是個罪人;罪人與罪人生活在一起,特別是天天生活在一起,就會有嫌隙、就會有衝突。
 一旦家人彼此得罪、發生衝突,大概會出現兩種反應:第一種是埋怨自己、埋怨家人不夠屬靈、不夠聖潔,最後甚至埋怨上帝:「信耶穌都信成這樣了,怎麼家裏還是亂七八糟?」乾脆離開上帝。
 另外一種反應是遮掩自己家庭的軟弱,以為「基督化家庭絕對不可以有失敗、不可有軟弱」,不願意讓教會的弟兄姊妹知道夫妻間的衝突、孩子管教的困難,維持外表良好的形像,後來問題擴大到一個地步,弟兄姊妹想幫都幫不了。我們要承認、接納自己的家庭會軟弱、會失敗;不過,基督化家庭和其他家庭最不一樣的就是:我們可以靠著上帝的恩典面對彼此的軟弱、失敗和衝突,解決彼此關係的嫌隙。
 我們面對嫌隙、認罪和饒恕的問題,大致可分為四個步驟:
 1.說「對不起」:得罪人的人要向所得罪的人說「對不起」,也就是要認錯。
 2.請求原諒:除了說「對不起」之外,還要請求對方原諒,要說:「請你原諒我好嗎?」
 3.補贖:要問對方「假如你不原諒我的話,我可以為你做甚麼?」補贖的目標不只是補償對方所受的物質損失、精神損失,更重要的是要表示自己認罪悔改的誠意。
 4.和好:被得罪的人靠著主的恩典說「我願意原諒你」,然後彼此擁抱,最後一起禱告,來到上帝面前,真正和好。
 當家人彼此真正認罪、真正饒恕、真正和好後,我們的關係不止會恢復,還會比吵架前更親密。(全文摘錄自《30天禱告手冊─幸福家庭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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