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05月29日 星期三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民數記14章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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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專欄:跨越距離相愛相守(下)

為何選擇成為遠距家庭?
1. 為子女教育
 越來越多的家庭因著孩子教育環境而遷移,但因為丈夫工作無法變動,大部分由妻子帶著孩子遠赴他鄉,過著遠距家庭的生活。
2. 就工作所需
 以台灣來說,造成遠距家庭的主要因素是工作關係;台灣有近35%的遠距家庭,其中因為工作而分居兩地的比例佔26%(2005年台灣中研院調查)。
 在我們住過的美國北加州,有許多電腦工程師或主管,被派到中國當顧問,由於工作性質屬於按件計酬,所以需要兩三個禮拜住在中國、兩三個星期住在美國。
 另外,軍人或宣教士家庭也常面臨因職務調派或小孩就學而必須或長或短成為遠距家庭的情況。
3. 因家庭問題
 有些女性與夫家的互動原本就不好,孩子出生之後關係更加複雜,在丈夫也難處理的情況下,作妻子的決定以孩子就學為由出國或他遷,避開糾纏不清的環境,但是丈夫無法搬遷過去與妻子同住。
 另外的情形是丈夫、婆婆,與妻子三人長期處於三角的拉扯關係,丈夫在有機會調職的情況下,決定到另一個城市工作,每週或兩週回來一次,夫妻暫時過一段雙城的生活。
 又或者,夫妻二人一直有懸而未決的問題,或是生活中一直有「話不投機半句多」的困擾,長期累積下來的內心距離,即使同住在一個屋簷下也不願意面對彼此的衝突,正好利用遠距生活來保住名義上的夫妻關係,但婚姻是名存實亡。
真摯的叮嚀
 我們並不鼓勵大家選擇遠距家庭生活,也不希望您讀了本文之後反而找到藉口,我們只是分析現實面,盼能對這類的家庭多給予關懷和體諒。
 遠距夫妻的生活是辛苦的。在我們六年的經驗中,確實清楚這不是上帝所希望的生活,所以我們倆非常努力地守護婚姻,並盡力早日結束這種生活,重新回到真正合一的婚姻關係中。
 無論何種因素要選擇暫時過遠距家庭的生活,我們強調的是夫妻一起商量討論、共同決定、雙方一起承擔後果,並且要能在過程中看見彼此是同心面對家裡的事。
 遠距家庭生活是有期限的,夫妻二人一定要事先訂下短期、中程與遠程的計畫;清楚目前短暫的分離只是一個過渡時期,知道多久就要結束這種生活。如果一方有不同意見時,一定要重視它,當盡力溝通之後仍然得不出共同的結論時,要請教長輩或尋求婚姻諮詢專家的幫助。
(蒙允轉載自《真愛家庭》雜誌第6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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