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05月16日 星期四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 提摩太後書 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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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專欄:規畫照顧父母的時間

◎顧美芬(親愛家庭事工講師)
 八月初某期商業周刊,以「銀色海嘯」為題,討論老年照顧的問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文中提到:照顧父母與照顧孩子不同,因為不知道時間多長。
 因為是老么又是女生,我以為不必面對的問題,卻在不到五十歲時就挑戰我。如今回想,自己年輕時揮揮手就出國留學,完全是個不可救藥、沒什麼照顧父母觀念的老么,不像先生是家中老大,學成歸國、照顧父母,是他年輕時就有的責任感。
 這些年我照顧父母學習到一些事:其實人人都應該把自己當成獨生子女,來面對照顧父母的挑戰。若有多一個兄弟姊妹幫助,一起面對父母年老的問題,就該很感恩。
 父母晚年能在我們身邊受照顧,是上帝賜我們的恩典、是特權,不該逃避。我以前就常想:絕不要常年在國外,最後只是回台奔喪而已。照顧父母的功課,是多數人必經、躲不掉的責任。本仁約翰的「天路歷程」描述世人,背著罪的重擔走天路,但照顧父母不是罪的重擔,是本分,要放入人生規劃中,不要故意忽視,否則可能變成「後悔莫及的重擔」,在人生下半場壓得我們喘不過氣來。不看顧親人才是聖經所指責的:「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8)
 住在國外的親人,多久回家看一次父母,對我這負責照顧父母的人來說,已經不是重點,遠水救不了近火;到底我們讓誰負責父母的晚年?我應該一天廿四小時地看顧,還是一週幾次地探望,還是一年看幾次就夠呢?對父母來說,可能永遠都不夠;對子女來說,要放下工作、拋夫棄子嗎?有些情況根本不是「兼顧」可以解決的事情,而是連「專業」看護都要換班才能喘息的重擔,我們可以用一頂「不孝順」的大帽子扣在別人身上嗎?
 「生活的真正難處,在於面對問題,尋求解決之道,這是一段非常痛苦的過程,而紀律是解決人生難題主要的工具之一。」這話出自《心靈地圖》,一本追求愛和成長之路的書。作者Scott Peck是哈彿大學醫學博士、精神科開業醫生,四十多歲成為基督徒。面對照顧父母的問題,我也學著用紀律來分配時間,每週固定的時間分配,讓我可以專心工作,也可以享受與父母在一起的時間。
 感謝我的哥嫂們,自父母七十多歲時開始,已照顧他們十幾年,那時我在忙著照顧三個幼小的孩子;如今換成我來照顧父母,其實神早已感動我為此禱告,預備我的心,並十分感恩有這機會不致遺憾終身。也感謝目前的看護,她像哄小孩般地贏得老人家的歡心。感謝丈夫與三個懂事的孩子,不論是推輪椅,抱上抱下,抽空探望,都完全配合,讓我感受最大的支持與幸福。
 我們是否把人生重要的過程,放入行事曆?我們會規劃讀書、就業、結婚、生子,但不多人規劃照顧父母的時間。許多家庭的兄弟姊妹推三阻四,不幸被選上,會不甘心地問:「為什麼是我?」但真愛會使人負責,扛起擔子,並對時間的分配做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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