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05月28日 星期二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 詩篇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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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該如何看通姦除罪化?衛理公會會督林長贈牧師表示,聖經中非常明確的教導「不可姦淫」,從聖經的角度來看,通姦是犯罪的行為,是神所不喜悅的事。擔 任法官二十餘年,現任監察委員高鳳仙表示,「按聖經的標準,通姦的確是犯罪行為,但是通姦究竟要不要以刑法來伺候,這並非宗教問題, 而是法律問題。」

「宗教性侵害不只使當事人身心靈嚴重受創,當加害人是教會內相關人士時,更會使受害者的信仰破產,對牧者領袖及上帝將永遠失去信任。」籌備一年多,由台北 真理堂主任牧師楊寧亞及監察委員高鳳仙等人發起的「教會人權促進協會」(Christian Communities Coalition for Human Rights,簡稱CCCHR)三月八日在台北真理堂舉行成立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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