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04月02日 星期六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耶和華說:「我必使你痊癒,醫好你的傷痕……」
    -耶利米書30章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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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律法中的恩典

 自去年底至今,台灣許多縣市陸續發生因違章建築而傷亡慘重的火警,也因為這樣的意外,讓都市裡一直存在的違建問題,再度受到高度重視。面對這樣的事件,不禁讓人疑惑;既然有著公共安全上的顧慮,為何各地仍存在著如此多的違建?
 或許就像是深夜無人街道上闖紅燈的交通違規,我們總是會存著某種僥倖的心理:「沒關係啦!反正沒有警察」、「別緊張,深夜又沒有人」。正如搭違建的人大概同樣也想著:「不會啦!我蓋得很堅固、很安全!不會有事!」
 然而,違建之所以為違建,並不是因為它一定會或不會出事,而是因為不論從消防還是建築結構的角度來看,這些缺乏認證與監督的違建,都有著公共安全上的風險與顧慮。法律上所認定的「違建」之所以必須拆除,乃是基於對生命財產安全的保護,不容許人們普遍存在,對發生災害風險自以為是的僥倖心理。
 正如民主制度下的法律,是為了維護和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上帝的律法同樣也是為了保護人免於罪的危害,使我們全人免於沈淪。罪惡的結局之所以是「死亡」,並不是因為違背律法,而是因為罪惡本身所造成的各種關係的斷絕;各種因著與上帝、鄰舍,以及環境社會關係的破壞,所必然帶來的下場。
 使人犯罪的不是律法,而是如上文所言,那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僥倖心態。就像使徒保羅說的:「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藉由律法的規定,就顯示出在違法背後的那種以自我為中心,那種對自己與他人生命的僥倖與輕忽,正是我們所存在的罪性!
 在福音書中我們可以看到,耶穌來是要「成全律法」(參太五17-18),基督之所以能夠成全律法,乃是因為在祂十字架上的代贖,洗淨了我們的罪,讓全心跟從他的人,不再以自我為中心,而是甘心樂意的去遵守上帝的律法,去愛上帝,去愛鄰舍如同自己!
 就像是對違建的輕忽帶來了慘重的傷亡,對罪惡的僥倖更讓人陷在死亡的網羅中。不論是世界還是天國,遵守律法並不是害怕犯法後的審判和處罰,而是不讓罪攔阻了我們去更愛我們的主,更愛我們的鄰舍。
 律法和福音都是上帝的恩典,律法在福音之中,福音也在律法之中。遵守律法是上帝的恩典,也是愛神與愛人的表現。因為遵守律法,我們不僅能更討上帝的喜悅,也保守了自己和他人的平安。深願在這新的一年裡,我們都能更「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2)

最後修改於 2015-02-04, 週三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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