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08月06日 星期一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

    —以賽亞書50章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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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都是貪婪惹的禍

 貪瀆問題的癥結不是因為賄賂,乃是根源於貪婪。若不是收賄者貪婪,怎麼可能索要賄賂?若不是送賄者的貪婪,怎麼可能支付賄賂?收賄者與付賄者相互責怪對方的惡行,不如反省自己之惡!賄賂之惡包括「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出廿三8、十六19)、「屈枉正直」(撒上八3)、「害死無辜之人」(申廿七25)、「顛倒判斷」(箴十七23)、「使國傾敗」(箴 廿九4)、「敗壞人的慧心」(傳七7)、「流人血」(結廿二12)。聖經中也一再強調,神是不收賄賂的(申十17、代下十九7)。
 若追根究底,賄賂的根源其實是「貪婪」。聖經中論到「不可貪婪」(羅十三9)包羅萬象,舉凡「不可貪愛錢財」(來十三5)、「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腓二3)、「不要貪圖虛名」(加五26)、「不要貪戀惡事」(林前十6)、「不要貪惡人的美味」(箴廿三6)、「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申五21)、「不貪不義之財」(提前三8)等。但是貪婪的人讓慾望主宰自己的思想和行動,結果貪慾就成了他的神。聖多瑪斯‧阿奎納認為貪婪是「背向神的罪惡,正如所有朽壞的罪惡一樣,是人為了會腐敗的東西,放棄永恆的東西。」而但丁的觀點,貪婪是「過度熱衷於尋求金錢上或權力上的優越」。貪婪原來是一種因為不能滿足的慾望而產生的罪惡。
 新約聖經甚至把貪婪列為拜偶像的另一種形態(西三5、弗五5)。有些人雖然不會去敬拜木頭或石頭雕刻的偶像,但是卻是在崇拜貪心和惡慾背後隱藏的鬼魔。當人屈服於貪婪和物質至上時,就是等同於拜偶像。甚至連基督徒中都可能存在拜偶像的傾向;就是說當信徒得享神的救恩和祝福的同時,仍然與世人敗壞的惡行有份,就與拜偶像無異。神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
 政府不斷推動的反貪及肅貪是治標之道,唯有人心被轉化,才能收釜底抽薪之效。轉化要從個人自己的內心做起;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警戒我們:「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若是堅信上帝「總不撇下我,也不丟棄我」,我們就會享有知足常樂的祝福。
 惟願臺灣的人心不斷被轉化,儘快消除「貪婪之島」的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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