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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求祢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 —詩篇90篇1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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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神的同在裡

◎張慧康牧師/高雄宣道會內惟堂
經文:哥林多後書十三章
我們都希望有神的同在,求神賜我們平安與慈愛,例如:要開車上高速公路、要準備進手術房開刀、要考試了、要上飛機了、要進法院開庭了……雖然主耶穌是非常願意與我們同在的神,祂的名字就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然而,並非每個基督徒都真實地活在神的同在裡,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怎麼經歷神的同在?就台灣教會的現況而言,常見的方式應該有二:
第一、參加特會。找一個大有恩膏的牧師為你禱告,讓你經歷神的同在。
第二、固定參加各樣聚會,因為教會裡有神的賜福。這也不錯,主耶穌說:「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一個人窩在家看電視不容易有神的同在,上網玩遊戲也很難,但去教會參加聚會,總是能夠感受到神的同在。
但問題是,聚會不是天天都有,特會更是久久才辦一次,平常沒聚會,也沒特會時,該如何活在祂的同在裡?要知道,神的同在對基督徒來說,就像魚不能離開水那樣重要,一旦離開了,生命只有乾渴而死亡。
「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林後十三11)聖經告訴我們如何經歷神的同在,底下我們一起來思想:
一、我們要像神看待罪的態度那樣,對付自己的罪。(1-4節)
保羅在1-4節這裡一開始就聲明第三次探望他們的時候,要以使徒的權柄嚴厲地對付這些滋事份子,也就是那些假使徒、假師傅與跟隨他們的人,就是經文說的「那犯了罪的和其餘的人」。這樣嚴厲的態度也不是現在才有,而是保羅向來一貫處理罪的原則,所以他說:「我從前說過,如今不在你們那裡又說,正如我第二次見你們的時候所說的一樣……。」
但保羅也不是人云亦云,隨便聽聽就信以為真,他引用申命記十九章15節,表示他會依舊約規定,依正當程序來審查信徒的罪,一定是有兩三個見證人都這樣講,才會認定事實,進而處罰這些犯罪滋事的人。
他指出基督對付罪惡的問題從來都不是軟弱的,是剛強有大能力的:「因為,基督在你們身上不是軟弱的,在你們裡面是有大能的。」因此,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保羅,也是一樣在對付罪的問題上不會軟弱,也不含糊。
保羅對罪嚴厲的態度,一點不馬虎,對我們的啟發是:這反映上帝聖潔的本性,正因為神是聖潔的,祂也呼召我們過聖潔生活,因此祂不容許罪惡一直吸附在我們生命裡,卻沒有除去。
曾有人問:犯罪了,認罪之後又犯同樣的罪,該怎麼辦呢?當然,認罪之後又犯同樣的罪,還是一樣要來到主面前再認罪,求主赦免。不過值得深思的是:認罪之後為何這麼快又去犯同樣的罪呢?我們有無嚴厲對付自己的罪?還是只想給上帝一個交代,說對不起就好?這就關乎我們對自己犯的罪是何種態度了。
正如鳥大便掉在你頭上,打算何時處理,就看你有多愛乾淨。我們容許罪在我們生命裏停留多久,正反映出我們對神的聖潔究竟有多少期待。
二、反省自己的信心,凡事擁護真理。(5-9節)
保羅在這裡要教會信徒省察自己的信心,要自己試驗。保羅指出,基督徒若省察自己有真信心跟隨主,就會知道自己不是可棄絕的,是得救的,有耶穌基督在自己心裡的,同時也一定會知道保羅他們並不是可棄絕的,可棄絕的是那些假使徒,那些犯罪不悔改的人。
先前保羅一再拿出自己是真使徒的憑證,但這裡他反過來要求信徒要自己省察自己的信心,這也等於告訴我們,我們自己是可以知道有無得救的,可以知道有無耶穌基督在自己心裡,這都是可以知道的。而且當信徒清楚自己有真正信靠耶穌基督的心,他也會知道誰是真使徒,誰是可棄絕的假使徒。
那麼自己該怎麼省察呢?其實察看自己的行為就知道了。
約書亞記第二章讓我們看見喇合她真心信靠神的榜樣。這女子雖然身為耶利哥人,還是選擇向約書亞靠攏,要求他們給予保護,卻不跟耶利哥王陣營站在一起,這就是她信靠神的行動。我們若省察自己有真信心,那我們的行為在哪裡呢?雖然我們不靠行為得救,但卻可藉著自己的行為省察有無真信心,因為真信心一定會帶出行動。
「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這是保羅行事為人的原則,也應當成為我們的行事原則。我們做事若只問自己高不高興,那就是「自我導向」的人。但聖經教導我們,一件事該不該做,應該是以真理為導向:要看能否扶助真理,讓真理更加彰顯,還是抵擋了真理,讓真理因此隱沒?
真理是什麼呢?這真理不是別的,正是福音,是我們的耶穌基督,因為耶穌就是「道路、真理與生命。」(約十四6)我們若渴望隨時有主的同在,凡事便要扶持真理,而不能抵擋真理,一個抵擋真理的人就是在抵擋主耶穌,是不可能有主的同在,因為祂不會背乎祂自己。
三、竭力去做神喜悅的事!(10-11節)
保羅人還沒到訪哥林多之前,先寫了這封信送去給他們,就是盼望他們趕緊悔改,以免保羅見面時要用使徒的權柄來處罰犯罪的人,保羅在此重申:神給他使徒的權柄是要造就人,不是敗壞人。
其實保羅事先打這招呼,就是不想這麼嚴厲地處分這些犯罪份子,盼望大家都能悔改歸正才是最好。固然保羅先前說過,把那些犯姦淫不悔改的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13)但畢竟保羅的使命是要建立教會,並不是要把教會弄到沒人,所以他說:「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況且這些人被趕出去,沒有了教會生活,有可能回到以前那樣放蕩無羈、恣意犯罪的生活,不會因此更聖潔、更愛主。
11節這些末了的話,是總結以上保羅教導的重點,也是信徒當全力以赴的目標:
「願弟兄們都喜樂」:是要信徒追求聖靈裡的喜樂,而不是肉體私慾的放縱。
「要作完全人」:是要我們追求屬靈生命的完滿成熟,這也是承繼主耶穌所教導的:「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
「要受安慰」:是盼望教會能接受保羅的勸慰與鼓勵,不要拒絕,選擇生悶氣,這樣對彼此和睦沒有助益。
「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這是當時哥林多教會面對紛爭結黨最迫切要學習的功課,有人以為同心合意,就是誰得勢就得聽誰的,下面的人乖乖配合就是同心合意;但聖經教導的同心合意,是要同耶穌的心,合耶穌的意(腓二5)。當教會愈來愈多人願意靠近耶穌,體貼耶穌的心,去做耶穌要我們做的事,便會合一在耶穌基督裡面,這樣也必定是個彼此和睦的教會,不會「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
當我們如此行的時候,神應許有個極寶貴的祝福要臨到我們:「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
結論:活在神的同在裡!
活在神的同在裡,常常經歷祂的慈愛與平安,是每個基督徒祈禱最多也最渴望的祝福。
聖經教導我們,不必等教會有聚會時才能經歷神的同在,信徒在平日生活裡若願意對罪敏感而嚴厲、常反省自己的信心有無在跟隨主、凡事只求扶持真理而不抵擋真理,竭力討神喜悅要作完全人,也追求彼此的和睦…,當我們如此行,施慈愛與平安的神就與我們同在。新的一年,讓我們的生命裡,時時充滿祂的同在,滿有祂的慈愛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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