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06月24日 星期三 天氣 :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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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賽亞書40章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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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應文化看見需求 打造合宜家庭政策

圖左,林如萍教授。圖右,唐先梅教授。林稚雯攝 圖左,林如萍教授。圖右,唐先梅教授。林稚雯攝

 【記者林稚雯台北報導】2015家庭政策研討會台北場次下午由台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林如萍教授、國立空中大學生活科學系唐先梅教授擔任講員,講題分別為「『老吾老,幼吾幼』:華人家庭文化視野下的臺灣家庭政策思辨」、「台灣家庭政策的另類思考─從家庭學者的觀察出發」。
世代轉變間 家庭責任的變化
 林如萍先從今日台灣家庭樣貌與台灣人口趨勢開始談起。比較過往,家庭的功能著重在養老和育幼兩個任務之上,現今社會型態改變,子女變少、人口卻快速老化,「扶老」的責任增加,亦即衍生出高齡教育、醫療及福利等議題;就此林如萍提醒,家庭政策與議題,不單只著眼於生理與生活需求層面上,同樣還需關心家庭內婚姻關係與祖孫關係等人際相處間的問題。
 從人口結構來看,1946年至1964年間適逢戰後嬰兒潮,出生率大幅提升。然而當時出生的嬰孩到了今日,卻也都逐一邁入高齡人口的範疇中,預估在民國145年時,70到80歲的老年人將佔人口結構中的最多數,長者的大幅增加與幼兒的減少,讓家庭在養老與育幼的功能上出現「代間傾斜」。傾斜造成的不平衡則讓人進一步思考:在老人福利與兒童福利等與家庭相關的政策上,政府該扮演何種角色?
 據林如萍參與的「台灣社會變遷調查」第六期第二次研究資料顯示,對於家庭成員照顧責任的歸屬,華人孝道文化脈絡下的決定因素,不單只依需求或自利就能決定,家人間的關係相當程度的左右民眾的選擇;其中,當家庭凝聚力越佳,則會傾向由家庭擔起扶老育幼的任務。
 但是為要應對新世代,家庭內還是會由傳統的反饋模式,轉變為世代接力、協力合作,不偏廢長者或幼者任何一方,而是期望有合宜的社會福利、保險來支持老年生活,使長者能夠自主自立;同時,也分擔一部分的育幼工作,家中成員在各項事務分擔間,讓世代都能得到情感的連帶支持。
 情感與關係的支持,連帶牽涉中老年世代婚姻強化的課題。夫妻間如何因應生活轉變所做出財務、家務及休閒活動的資源管理;在因應問題中彼此互動調適,強化溝通來解決衝突,從行動中再次塑造對於婚姻和家庭的願景。上述議題都深刻影響家庭政策的內容,林如萍期待,政策制定能符合文化脈絡,建構不分年齡世代、人人共享之家庭與社會。
整合活化的家庭政策 實際帶來幫助
 唐先梅的分享則從個人經驗出發。身為全球僅有21例個案,罕見疾病「白胺酸代謝異常症」孩童的母親,相較於孩子在美國出生,一生下來就得到足夠的醫療資源和疾病所需的特殊營養品,回台後發覺相關資訊的提供和普及度都顯不足,讓她深刻體會到家庭政策的重要性。
 以家庭發展的理論來看,每個家庭都會隨著時間有不同的過程和轉變,一般來說,迎接新生兒的時期和子孫出生時都會帶來家務工作量的高峰,而隨著老化的進展,體力無法負荷時,家務工作量便隨之慢慢降低。
 然而,以自身為例,唐先梅就罕病兒等特殊狀況來說,家庭發展的時序和工作量則會有很多的不同,因此,若是家庭政策可以含括「服務」與「教育」兩個面向,做到不同面向間的連結與資源整合,以此制定政策並能落實執行,則能有效的改變和幫助家庭的正常發展、維繫成員間的情感關係。
 就此,唐先梅提出下列關於台灣家庭政策的想像。首先政策需從服務的對象出發,分別出一般情況與特殊情況的定義,據此發展相關政策及措施。
 其次,相關部門應能瞭解個案、明白案主在基礎生存外,其他的困難,不僅是提供最低需求,也保持人活著的尊嚴。
 第三,需要做到資訊的整合,由單一窗口、統一部門來進行處理,讓資源能有效的統整運用,需要的民眾也能一氣呵成的取得協助。
 最後,唐先梅表示,除了為政策立法來做為施行時的依據外,相關政策執行的時間點亦是亟需謀定而後動的關鍵,唯有在合宜的時機開始,才能讓政策長久延續,發揮實在的影響力、帶來改變。

最後修改於 2015-06-16, 週二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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