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06月24日 星期三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

    —路加福音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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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死刑爭議中的教會責任

 這些年來,似乎每當有重大的社會命案發生時,廢死與反廢死的爭議,往往就成為輿論的焦點。有人以為,死刑對犯罪具有嚇阻效果;又或者殺人本來就應償命,以此滿足正義的要求;更有人認為今天之所以有這些殘忍的死亡暴行,是因為有廢死的聲音存在,以致於犯罪者在犯行後心存僥倖。
 其實死刑一直都存在台灣,司法機關仍然繼續在宣判、執行死刑,死刑向來是台灣社會的主流民意。相對而言,反對死刑乃是對於我們司法體制的反省,因為這些反對者看見了司法審判當中可能的冤獄;或是看到了許多犯罪的人,其實都還有教化悔改的可能。
 死刑同樣也是基督信仰中一個難解的議題,不論是贊成還是反對,正反兩方都各自舉出聖經當中支持或反對的經文。有人指出,因摩西律法有十分明確的死刑,也就意謂著死刑乃是上帝所親自設立的;但也有人認為,死刑只是上帝的權柄,國家不能代替上帝執行;也因為基督在十架上的死,已經為我們廢掉了死刑。
 面對死刑的爭議,我們實在很難驟下判語,因為無論廢死與否,都關乎我們對生命與正義的價值抉擇。從基督信仰來看,贊成或反對死刑,都不應該是我們對此議題最終的關懷。因為不管有無死刑,我們仍然活在一個罪惡的世界裡;不管死刑有無嚇阻力,只要是那沒有活在基督裡的罪人,都有犯罪的可能。雖然人類希望能用刑罰來修補那因罪而造成的破壞。但世界任何的刑罰都不能全然地實現和補償正義;任何的刑罰終究只能提醒、指出我們的罪。
 聖經已經指出,所謂的「罪」,不只是干犯了什麼樣的律法規條。「罪」就是不把上帝當上帝!「罪」其實就是破壞了人與神、人與人之間原本和好的關係。加害者所傷害的,不只是被害者,他同樣也傷害了他與社會,與上帝的關係。無論是人間的刑罰還是聖經中的律法,最終的目的還是要去補償、修復那因罪而帶來的傷害。然而,我們相信,不管有無死刑,人間的刑罰無法全然的修復「罪」所造成的傷害,唯有在基督裡,因基督的刑罰與鞭傷,才能真正使全地得著平安與醫治。
 因此,教會最根本和重要的使命,不是要在死刑的爭議中自以為義的選邊站。教會當作的,是竭力在每次罪的傷害中,使人、使社會與上帝和好。按著基督的心意,勸勉加害者悔改,並願意為所犯的錯付代價,使他知道,即便犯了錯,上帝仍然憐憫、仍然愛他。教會也當以聖靈說不出的嘆息,陪伴那在苦難中的受害者或其家屬,讓他們知道,無論什麼樣的悲傷,基督仍與他們同在,祂使受苦懷怨的人心靈安息,陪伴他們,使他們終能放下仇恨並學習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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