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08月05日 星期二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馬太福音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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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治理

台北靈糧堂執事會副主席朱黃傑主講
記者黃銘嫥整理
 
教會治理的定義:教會的領袖團隊能藉由五重職事的運作,在聖靈的保守與合一之下,按著聖經的教導,用禱告、聆聽、等候來尋求神的心意,做出正確的決策,並透過有效果與有效率的監督管理機制,確保教會的運作皆是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讓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是聖潔沒有瑕疵的,至終建造成為一個榮耀的教會,可以在主耶穌基督再來時,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

屬靈領袖的管理有四個「對」的原則:把「對」的人,放在「對」的位置,用「對」的方法,做「對」的事情。前面三個「對」很重要,但最重要是最後一個「做對的事情」,事情做的不對,前面三個對也無用。而所謂的「教會治理」,就是在看事情做的對不對。

教會治理的督導單位

 教會治理的督導單位,簡單的說,就在教會中承擔最主要責任的「核心同工團隊」(或稱董事會、理事會、執事會、聖工會、核心同工會、主任牧師的G12小組等,指教會中最關鍵、最具代表性、負責重大決策的教會治理團隊)。這個團隊要做的事情包括:明白神的旨意與引導,確認教會走在神的心意中。其次是確認合神心意的執行方式。當我們明白神的旨意時,有人為了達到目的就不擇手段(例如碰到問題找市議員關說等),這是神不悅納的。要以合神心意的方式,透過不斷的禱告尋求來解決。再來,要落實教會資源的分配、調度與安排,並提供權柄與遮蓋、承擔責任,當弟兄姊妹對教會決策提出質疑時,可以一同站出來共同面對。

教會治理的基本原則

 教會治理的原則,首要為「不偏於邪」(林後十二3)。參與教會治理的領袖,絕不可摻雜個人的私心;在決策過程中,保守純一清潔,只求神旨意顯明。第二,不要在分別善惡樹上打轉。當亞當與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後,便開始看重自己,不再看重神,以自我為中心;有人以為是憑著自己的優良表現或外在成就,才配得進入領袖團隊,往往把職場上不當的價值觀(如送禮、關說)或是專業的傲慢帶入教會。團隊若要合一,態度很重要,要讓主耶穌的生命在自己身上彰顯,將自己的頭腦和所有、知識、經驗獻給神來使用。要看到教會的合一,而不是個人自我意志的貫徹。

 第三,權柄與順服的原則。使徒教導我們要順服在上執政掌權者,那麼,是否教會領袖所說的,就一定要遵守?聖經提到的順服權柄,是指願意服在權柄下的態度,而順從是表現出來的行為。順服權柄是絕對的真理,但行為上的順從是相對的,也就是說,當權柄者的指示與真理不符時,我們可以不聽從,但態度是柔和謙卑順服的。舉例來說,彼得和約翰被抓,在公會答辯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徒四19)他們因著順服權柄,並沒有逃走、抗爭,但他們沒有聽從官長的吩咐。所以,當權柄者所行不合真理時,是可以不聽從的,但若我們因著不配合而受處分,就要在權柄之下接受處分。若是直屬權柄者有不當的決定損及教會,可向更上一層的權柄者申訴,確保教會行在神的公義裡,如保羅到羅馬上告該撒,他服在權柄之下,但他不接受當時政府對他的污衊及不公義的對待。

 第四,不要只重結果,也要看重過程。魔鬼往往藏在細節裡,粗糙的過程是在給魔鬼留地步。當碰到問題時,要求神賜智慧,用對的方式解決;我們常自認為是為了神的國度,中間過程就隨便。切記!當你過程落於偏於邪時,魔鬼就有機會反撲。教會要站穩,不單是目的要對,過程也要力求沒有瑕疵。

 第五,不可以「無知」當作「有知」。現今所處的世代非常複雜,在沒有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或弄清楚相關法令之前,不要逕自以個人的認知作決策。有些人為了便宜行事,不聽勸告而出了狀況,事後就以「不知道」作為推托之詞,或以「仇敵對教會的攻擊」為藉口,豈不知,聖經上說,當我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祂會使仇敵與我們和好(參箴言十六7節)。

核心同工團隊需具備之特質與能力

 與主連結,尊主為大,聖靈充滿,同工間彼此了解、充份信任,能在愛裡說誠實話,也能靠主化解歧見和衝突,才能組成一個具有成熟屬靈生命的團隊,也才能肩負起治理教會的責任。其中以彼此的「充份信任」最為重要,成員中不能有一絲的隔閡與猜忌,才能同心同行。魔鬼最重要的詭計,就是分化離間合一的團隊,讓團隊不再合一、彼此猜忌,一猜忌就無法同心,失去了神的同在與恩膏,最後將被各個擊破。

 團隊中的每個成員可能只具備某些方面的專業能力,但重要的是加總起來所具有的完整治理能力:營運判斷(確認是否行在神旨意中)、會計及財務分析、事工管理、危機處理、策略思考、領導及決策能力。團隊中的每個成員都有兩個義務:1.忠實的義務-以教會得益為唯一考量,不可因他人或自己的利益使教會受損;2.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執行每件事皆謹慎小心。

 總括來說,「教會治理」最重要就是四個字-「不偏於邪」,行在光明中,單單討神喜悅,留心聽聖靈微小的提醒聲音,不給魔鬼留下任何地步,使教會毫無玷污,等候主的再來。

最後修改於 2012-09-13, 週四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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