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無聲勝有聲。(白居易,《琵琶行》)
旅居(應該說,流亡)法國的大陸小說家,高行健以《靈山》一書,為華人贏得第一座諾貝爾文學獎。他歷經了文化大革命,也曾被醫生診斷出罹患肺癌,面臨過 死亡的威脅;他寫作的格式,也就迥異於傳統的「人物-情節」模式。他散文化的小說,自成一家;整本書中但見支離破碎,如夢囈般的小故事,被他冷冷道來。
我愛,故我寫。
初中(士林)的國文老師曹永洋(有人稱他是「台灣本土傳記文學之父」),是我文學的啟蒙老師。
當我還是一個懵懵懂懂的鄉下窮小子時,他開放了家中的書房,有系統的指導我許多偉大的文學作品。那是一個窮乏困頓的年代,能遇到這樣慷慨、熱愛文學、疼 愛學生的好老師,是我一生的福氣。
種族歧視,一直是人類和平最大的敵人。
林書豪在高中打籃球、NBA選秀場上,受盡了輕藐,甚至污辱,終究在尼克隊長期坐冷板凳後,因緣際會地上場替補其他受傷隊友,打了一場漂亮的球,挽救了球隊與教練的處境,也改變了他的球員生涯,與世人諸多的刻板觀念。
像林書豪一般,在美國的華人都有過類似被歧視的經驗。
我喜歡讀書;我喜歡朗讀。我喜歡朗讀聖經。
史帝芬.戴爾卓(Stephen Daldry)導演的《為愛朗讀》(The Reader)深深打動我的心。這部榮獲奧斯卡五項提名、最佳女主角獎的電影,述說著年輕的麥可在街角病倒,被一位美麗的女子漢娜救起,病癒後他前去道 謝,而產生一生難以割捨的姊弟情緣。漢娜喜歡麥可為她朗讀各式各樣的書籍,他們也在朗讀中度過一段浪漫的日子。
「相信耶穌、邁向祝福」熟悉的台呼,再度響起。
停播一年半的電視節目,終於又開播了。
在新竹市,在有線電視台第三頻道,能再次播出我牧養教會所錄製的帶狀電視節目,真是神蹟,也真是神給我們與這城市莫大的恩典。
中國人是個愛唱歌的民族。
即使望之嚴然的孔子,也是個樂迷。他在齊國聽了《韶樂》後,興奮得有三個月忘了肉味,並讚嘆說,「沒想到音樂竟是這麼棒啊!」(「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論語,述而》)
孔子不只聽歌,他還喜歡唱歌呢;「孔子和人一起唱歌,如果他們唱得好,就要他們再唱一遍,然後自己跟著合唱起來。」(「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論語,述而》)
◎潘榮隆牧師
來到這個山凹裡的小鎮,應學生的邀請。
走在老街,彷彿進入時光隧道,安祥得不像是廿一世紀的現代。一間不起眼的小小教會,夾置在街坊裡,好似個弄堂雜貨舖。
「已經十幾年沒有牧師了。」W有點傷感的說,畢竟這是他出生受洗時的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