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07月08日 星期三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

    —雅各書5章2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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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青少年避免掉入詐財陷阱

圖,商可瑩攝 圖,商可瑩攝

 【記者商可瑩台南報導】社會新聞中常會看見網路詐財、假車禍…等事件,為幫助青少年避免掉入有關財務詐欺的陷阱,台灣信義會救主堂於六月二十日在該教會舉行講座,邀請現任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服務中心主任簡松柏擔任主講。
 「若網友彼此之間有金錢來往,但借款人尚未還款前就失聯、完全消失,是否構成詐欺罪?」簡主任以網路詐財的案例提醒,網路交友中發生詐欺事件,特別年輕女孩族群常會遇到,對方以花言巧語說:「為了我們的將來,妳是否可以先借我?」諸如此類的言語欺哄女孩,或為了做生意、其他用途來借錢。
 但後來對方無法還款,結果女孩發現對方已經結婚等欺騙行為。簡主任說,此類事件若借款者完全無還款意願,就構成詐欺。但一般人進入法律程序,都會表達還款的意願。身為公設辯護人(意即國家設立在法院的律師,專門辦理法官所指定的刑事案件)的簡主任說,此類案件層出不窮,如何避免損失錢財?他呼籲,不要心軟輕易借錢,因為很可能造成損失,而且無法構成詐欺告訴的後果。
 若遇到車禍,應如何處理與面對?簡主任強調,駕駛者撞到人,只要有人受傷,就必須留在現場救助,可以主動報警,或等待警方前來處理。若傷勢嚴重,也可主動先將傷者送醫。倘若對方當下沒有受傷,立即離開,也必須先備案處理,除非行車記錄器有清楚記錄過程。
 簡主任說,其中一種假車禍類型,常發生於傷者當下說「沒關係」,讓肇事者先行離開,但後來肇事者卻面臨肇事逃逸的刑責(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他表示,警察局受理案件有兩種情形:一、填寫三聯單─正式報案。二、備案─受害者非正式提告,案子也不會正式作記錄。通常詐欺者會利用肇事者害怕進法院的心理,以備案方式找到肇事者,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因此,簡主任提醒,切勿先行離開,必須留在現場等待警方處理,才是最佳處理原則。
 青少年出外遊玩時,通常會遇到租車問題,也可能會被車商要求簽本票。簡主任呼籲,若遇到需簽本票,就先不要租車。因為未滿十九歲的青少年若在本票上簽署別人的名字,就必須擔負票款責任,倘若對方沒有到場,則需面臨偽造文書罪,以及偽造有價證券罪。
 

最後修改於 2015-07-01, 週三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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