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10月23日 星期三 天氣 :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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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篇98篇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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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關心兒童 流浪兒湧入西歐 促歐盟關注人權

 【編譯Icula/BNL三月十八日報導】大批流浪兒從東歐湧入西歐,問題日益嚴重,藉由改善跨國合作和兒童保護,若干重要非政府組織及其幹部敦促歐盟緊急處理。據信歐洲約有廿五萬流浪兒,但官方認為人數可能更高,因有一百五十萬名吉普賽年輕人未計算在內。
 歐洲各國正開放邊界,此舉意味著,將有越來越多較窮鄰國孤苦伶仃的兒童跑到富裕的西歐城市遊蕩;這些機構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舉行「歐洲流浪兒論壇」,並提出呼籲。與會代表敦促歐盟實現歐盟國會所訂的目標:在二○一五年以前「結束流浪兒遊蕩街頭的現象」。
 他們說:「申根公約挪去歐洲各國邊界後,歐盟境內無依的兒童越來越可自由地遊走四方,這已成為歐盟隨處可見的現象,尤其最近較窮的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加入歐盟,更形成特殊的挑戰。」
 歐洲街頭兒童聯合會(European Federation for Street Children, EFSC)表示,前東歐國家於二○○四年開始加入歐盟之後,該情況日益嚴重。該會代表強調,關鍵在於流浪兒的「祖國和目的國」間要加強合作,並採用歐洲共同標準去保護未成年人免於偷竊等犯罪行為。
 EFSC總幹事慕勒(Reinhold Muller)說:「我們首先應該達成不處罰、不拘禁這些孩子的規範,有些歐洲國家並不保證會接受這樣的規範。捷克和芬蘭則有進步的體制,相當保護孩子直到十八歲為止。因此與那些『將街頭流浪兒照顧得最好的歐盟會員國』進行交流,是非常重要的事。」
 許多流浪兒變成犯罪集團收納的小嘍囉,有些則被迫藉由乞討、演奏音樂,甚至賣春,去供養窮困的家庭,更有兒童為了逃避困苦的現實而吸毒。該論壇最後的宣言指出,歐盟會員國應該確保「保護兒童社會計畫」的撥款金額,譬如:援助窮困的家庭。此外,他們敦促歐盟執行委員會繼訂定二○一○年為「對抗貧窮和社會排擠年」之後,要將兒童的人權納入其「社會議程」核心。
 歐盟基本權益與兒童權利政策官員史塔文諾哈(Marek Stavinoha)拒絕透露,歐盟執委會(歐盟的行政單位)是否同意這麼做,或至少同意研究這些建議。歐盟前國會議員辛普森(Anthony Simpson)對此並不感意外。他說,歐盟的立場有點困難,因為兒童權益及兒童受到何種對待的問題是歐盟議會的責任,但歐盟國會議員可將心力集中在他協助發展出的計畫,旨在禁止向婦女和兒童施暴。
 但EFSC代表和吉普賽活躍人士妲姆菩洛秀(Anna D'ambrosio)表示,處理流浪兒的問題有困難,因為吉普賽人在歐盟國會所占的席次太少(僅兩席),而有許多流浪兒都是吉普賽裔(佔八成),卻毫無發言權,這也使歐盟國會易作出錯誤決策。
 布達佩斯有個「戒癮團體基金會」,旨在幫助流浪兒戒毒。主持該計畫的姬絲(Timea Kiss)說:「我們試著讓青少年知道,沒有毒品,人生不會無聊。」事實上,姬絲就是在此處獲助戒除毒癮的。如今已十二年了,卅六歲的她正準備結婚。
 她很高興與過去相較之下,匈牙利等東歐國家更容易幫助窮困兒童。但經濟困頓曾對她這項事工造成衝擊,布達佩斯當局正計畫拆除其基金會的大樓。她說,沒有大樓,有毒癮的青少年可能再度流落街頭。看來,非政府組織又有理由要再召開一次相關會議了。
●為流浪兒禱告,求神設立寶座在歐洲(尤其是東歐)每個家庭,使父母和諧經營家庭,兒童不致流落街頭;也求主保護全球逐漸瓦解的婚姻家庭制度。
(圖文取材自www.bosnewslif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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