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04月19日 星期二 天氣 : 台北▼

國度復興報 Kingdom Revival Times

  •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路加福音19章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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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期待優質的社會住宅

 據報載,新政府在520政權交替後,將提出社會住宅計畫,根據相關規畫內容,每年約建2.5萬戶。由於土地是由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無償撥用,因此不列入成本計算,造價成本以每坪10萬元、每戶約25坪估計,8年共將花4,000億元。特色在於「只租不售」,意以年租金15萬租與低收入者。
 桃市府則開始將住宅基金連續2年編列共計34億2,000萬元,市府自建的社會住宅,第一階段已一次性取得10處基地,規畫3,300戶,大多已發包設計標,即將進行工程發包,每坪平均造價10.5至11萬,低於台北市的12萬,興建完成後,也將依住宅法規定,依一般戶60%、特殊戶30%(弱勢)及優先戶10%(政策優先,如原住民、警消宿舍)的比例,分配出租。
要有優質的社會住宅
 我們要指出,如同日用的飲食一樣,住宅是上帝給予人類的基本權利。社宅企求達到數字固然是對政府的鞭策,但是社會住宅不是數字業績。優質的社會住宅是完整的有機配套措施,包括教育、商業、就業、休閒、綠地、交通等,要非常用心規劃。社會住宅萬萬不可將弱勢集中一處,以免成為貧民窟的製造者,至少要有繳納管理費的能力和紀律,且必需予以混居,才不致造成鄰近社區的排斥和無謂的抵制。如此,最近桃園市擬訂的混居方案,讓一般住戶達到60%,比北市擬租給年租金15萬的低收入戶,反而更為實在可行。
活絡地上權使用
 我們要指出,在「耶和華的土地不可永賣」的前題下,活絡私有財產的交易,將國有土地,以地上權50-70年年限調撥活用,既符合私有財產制的愛護,鼓勵房產貸款、交易、(適當)增值的優勢的保留。國家讓國民「有房斯有財」是新加坡李光耀跟隨亨利喬治的基督教思想精髓的成功設計,致使其國民可以在100-300萬台幣間購買70年等年數之使用權的房屋,足以令人安居樂業,又減少貪婪炒作,而影響國民經濟的不當轉向於房地產活動,明智措施,一舉數得。
融資條件自然配合
 因此,想用心打造社會住宅,可以直接引進新加坡模式,在國有土地上,帶出新的房地產作為來。金融機構自然會因應融資要求,針對50-70年的地上產權進行融資行為。至此,所有建築業金融另有一番空間,不但增加了自償性,也會加速營造社會住宅任務的完成。
 我國推動社會住宅,還有注意全盤年齡層次的需求,如發展老人社區等,若是優質的社會住宅出現,讓許多初老族群,選擇出售其原有的市內公寓給年輕朋友,亦可增加供給而壓抑房價。只租不賣只是辦法之一,進一步發展出「有房斯有財」的觀念,有心的年輕人,不致成為永遠的租屋弱勢,一個美善的社會住宅願景才有實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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